校教字〔2019〕2号:关于印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使《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达标和示范标准(试行)》、《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达标和示范标准(试行)》和《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院教字〔2017〕38号)有效落地,推动学院建立起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机制,推动基层教学组织实施完善的专业及课程内部质量保障措施,推动教师全员参与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全面整顿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特制定《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1日